主角为山南为阳,水北亦为阳的小说(孟晓杨易)山南为阳,水北亦为阳全文完整版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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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姐,您订的领带我们会尽快请意大利那边做好,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您,请您过来看小样。”柜台小姐扬起职业假笑,看着眼前的女大学生,行为礼仪不露一丝不妥。
  以她在奢侈品行业这么多年的专业眼光,这个年轻女孩身上的T恤是地摊货,应该有三年的历史了,腿上的牛仔裤也是劣质地摊淘回来的次货,脚上的帆布鞋更不用说,已经烂的起毛,鞋底的皮圈已经剔开,却被她洗得很干净。
  她手上五颜六色的塑料袋里,传出一阵阵腥味,应该是早上去菜市场买的肉类食材。
  十分钟之前,她不会相信这个“破烂女孩”能买得起她们家的产品。
  她甚至还没有商场的扫地阿姨穿的体面。
  尤其是她一进来,瘦白的脸上忐忑窘迫,手里提着塑料袋小心翼翼地站在那里,生怕碰坏东西。
  其他柜姐都不愿意搭理她,自己也是闲着,才过来看着她,别弄脏她们的展品。
  谁知这女孩把一个设计图案给她,要订做一条领带。
  全款是三万,这女孩和她讲价,硬是让她给打了折扣,最后降到两万八千块钱,预付定金得一万。
  “麻烦你们快一点,赶我男朋友生日之前要做好,谢谢。”没想到这女孩毫不犹豫的扫二维码付了款,眉目间一点犹豫都没有。
  拿着票据转出柜台,柜台小姐才看到那女孩手上除了一堆塑料袋,还有一个隔壁奢侈品的手提袋。
  她看起来很穷,出手却很大方。
  还是给自己男朋友买,怕不是恋爱脑上头,被什么凤凰男给PUA了吧。
  柜姐心里不屑的笑话。
  ……
  票据小心翼翼的收好,孟晓走出商场,手里提着塑料袋,在站台等公交车。
  她也不想这样提着塑料袋进去,可商场没有村屋柜,她要是先来这里再去菜市场,又赶不上今天最新鲜的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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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生平第一次这么丢人,不过幸好遇到和蔼的柜姐,对她很有耐心。
  定了领带这件事,接下来的目标就是攒钱,争取下半学期把考研的费用积攒够。
  昨天下午,男朋友杨易从法国巴黎发短信,这次长达一周的出差结束,今天下午的飞机回来。
  孟晓本来要去接机,但杨易诉苦说,在法国吃的不合适,一直想念她的招牌炖鸡,因此她早早的和相熟的菜市场老板定了一只老母鸡,买足了料要给他做顿好吃的。
  正好今天是她生日,他赶回来能陪她小半天。
  五月的太阳还不算毒,孟晓却晒的眼前发黑,手里装菜的塑料袋有千斤重。
  公交车到站,孟晓上车。
  车上人不多,孟晓挑了个两连坐,靠着椅背休息。
  脑子里却回放着刚刚在商场大厅,见到杨易的那一幕,他不是一个人,他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。
  在商场的化妆品专区,正好在孟晓出商场大门的必经之路上,两个人举止亲密,杨易更是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身边的女孩身上,她从他身后走过,他丝毫没有发觉。
  有一瞬间,孟晓想把那条领带退了。
  终于是没有,说不定是他的友人呢?
  今天她生日,说不定他是想给她一个惊喜呢?
  三十分钟公交车,孟晓提着大包小包又走了快二十分钟,才到杨易租的旧小区。
  她不赶时间,慢慢悠悠走着,能省两块钱车钱。
  孟晓拿钥匙开门,小小的客厅摆设整齐,连通的小厨房锅碗瓢盆一应俱全,充满着生活的气息。
  将食材准备完毕,该熬的东西上锅熬煮,孟晓拿起抹布收拾房子。这里七天没住人,家具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灰尘。
  床上的被套换干净,放进旧洗衣机里轰隆响。
  杨易总觉得这洗衣机太麻烦,想买个全自动滚筒,她嫌太浪费一直没同意。
  一切收拾完毕,孟晓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沙发背对着门口,正对着阳台,能看见外面天色。
  厨房飘来饭食的香味,阳台那里洗衣机轰隆隆响,客厅的老式方钟,秒针一下一下的走。
  这房子虽小,却是两室一厅,一间杨易自己住,一间被他改成了书房。
  平时杨易不喜欢被打扰,因此书房孟晓很少进去,今天想打扫的时候,书房上了锁。
  也罢,省的她收拾。
  ……
  孟晓闭眼,休息了一阵,看表。
  下午六点三十六分,她从学校出发,到现在已经过了六个多小时,加上机场到市区将近一个小时,杨易至少早上十一点之前就下了飞机,回到海市。
  这近七个小时的时间,他去了哪里?为什么骗她下午才到?
  是不想她看到他陪个女孩进商场吧,孟晓自问自答,所有的一切准备就绪,她才有心思细细回想商场的事。
  脑子里那个给她惊喜的想法,骗不了自己。
  回国第一件事,带个年轻女孩去本市最高端的商场购物。
  那女孩脸上不谙世事的纯真笑容,对着一排颜色不同的口红眼影一个一个试,杨易竟也耐着心思等她选。
  孟晓从不知道,杨易有这个耐心逛商场,以前他都是不耐烦地催她快一点,从没这样耐心的等过她。
  她是个女孩子,到了这个年龄,也向往那里面五彩缤纷的颜色和令人炫目的镁光灯。
  她知道那个商场消费很高,可偶尔也想进去看看。
  不买,就是去看看。
  但是孟晓又胆怯,怕被看出自己囊中羞涩。
  她以为杨易有债务在身,不想进去大家都丢脸,才不爱购物的一切事项。
  后来,杨易工作稳定有了不错的收入之后,孟晓提出过几次进去看看。
  可每每她刚说出口,杨易不拒绝就却岔过话题。
  久而久之,孟晓就知道杨易不愿意去。
  今天,孟晓设计好要给他的生日礼物,想着顺道过来把领带订好。
  正好舍友叶思雨知道她找不到店铺做,给孟晓指路让她来这个商场,顺带把她之前送来保养的手镯拿回去。
  这是她第一次来这种商场,转了许久,才找到叶思雨给她推荐的品牌做领带。
  孟晓刚取了手镯,转头就遇见杨易和那个女孩。
  那女孩微卷的头发经过细心打理,画着精致的公主妆容,手臂纤细,嫩白的手指一样一样挑着口红,然后任性的强迫杨易抬手,在他手臂上划出一道一道红色。
  她在他手上试色,他就那么笑着任她动作,眉眼处都是纵容和无可奈何。
  杨易生的出众,身材挺拔,一身裁剪合身的深蓝色西装,让来往人群都止不住多看几眼。
  路过孟晓的小姑娘,拧身边的男朋友的脸,发泄她的不满。
  “你看看别人的男朋友,你再看看你,让你陪我逛个街就喊累。”
  听到这话,孟晓当时是麻木的,她想抓住那个女孩告诉她知足吧,那个人是她的男朋友。
  可孟晓只能僵硬的看着不远处的杨易,试图从他的表情中寻找一丝误会的可能,却只能看到那个女孩贝壳粉的指甲。
  那女孩只试了六个色就放弃了,抓着身边人的手臂撒娇,很是懊恼,然后杨易手臂一挥,刷卡。
  于是,备受宠爱的小公主,得到了一整套的彩妆。
  真的是一整套,专柜小姐向他确认过,购物袋提出来的时候,整整两大袋。
  孟晓身边的专柜小姐低声惊呼:一整套,小十万呢。
  十万,很好。
  他们在一起三年,他给她的物质,最贵的也才一百块钱。
  那段时间,她打工的地方工资晚发了几天,她饭卡上没钱,饿了整整两天被他发现,才给她充了一百块钱。
  后面,金钱往来大多数是给她买菜的费用,仅仅够她买菜和过来出租房的路费,再多也没有了。
  而他,却这么轻易的给别人刷十万,购买他口中所谓华而不实的东西。
  孟晓眼睛看的发疼,不想再看那对绅士和公主,转身出了商场,极力催眠自己那不是杨易,她认错人了。
  手里却攥着给他定领带的票据,默默祈祷。
  杨易,不要骗我。

第二章、生日
  天色渐渐暗下来,孟晓睁着眼没开灯,看着房顶的圆形灯罩放空。墙上的老式钟表连续响了九下之后,隔一秒又响了一下。
  晚上九点半。
  门外响起钥匙开门声,杨易开门开灯。
  头顶的灯突然亮起,孟晓眼睛刺痛,生理性的闭眼,舒缓疼痛。
  将黑色的行李箱拉进来,换上拖鞋,走了两步才看见仰躺在沙发上的孟晓。
  笔直的眉毛皱了一下,杨易似乎吓了一跳,低声道:“你怎么不出声?”
  眼前的亮光被杨易遮住,孟晓适应了一会儿,收起所有思绪,笑道:“想事情呢,出神出的没听见你回来了。”
  她起身,去门口拿杨易的行李箱,一路放回卧室里。
  “怎么这么晚?我等了你好久。”
  他说下午到,现在已经是快十点钟。
  杨易解领带的手一顿,随即若无其事的解释:“飞机晚点了。”
  海市天气无常,他的飞机晚点是常有的事。
  孟晓手一顿,突然觉得,或许以前也不是他说所的飞机晚点,只是去陪别人了。
  打住自己的想法,没有多追问。
  把干净的毛巾递给杨易,让他先去洗个澡,换身舒服的衣服,然后开饭。
  “这个……飞机晚点,我在飞机上吃过了。”杨易有些歉疚的说,随后怕孟晓不开心,补充:“但是我想喝你熬的汤,我刚进门的时候闻见味儿了,一定很香。”
  放在以前,孟晓一定立刻去给他盛汤,给他弄得妥妥当当,再给他端来。
  满脸希翼的等他品尝,给她评价。
  而这一次,孟晓没动。
  解开行李箱给他整理脏衣服,眼皮都没抬一下。
  “汤在厨房,你去盛一碗,加点盐就可以喝了。”
  杨晓看她收拾他的行李,难得没有不爽,自己起身去盛汤。
  正好他在外面吃的有些饱,现在有些口渴,意思喝一点,哄哄她。
  进了厨房,杨易才知道,今天不好糊弄。
  他平时喝汤的时候,加很多香菜和葱花,一般孟晓都会很细心的把它们切好放在小碗里,但今天所有的菜还放在袋子里没有拿出来,香菜根上沾着泥。
  锅里的母鸡汤熬的相当到位,汤汁浓稠却不腻口,只可惜是冷的,细薄的油花飘在汤面上,反射出圆润的光泽。
  杨易瞬间没了胃口,今天本就吃的多,现在看见这个只觉得油腻。
  转身给自己倒了杯水,去卧室找孟晓,却在茶几上看见一个手提袋。
  通体黑色的纸袋子,只有白色的品牌logo,这是顶级的首饰品牌,最便宜的也上万。
  杨易心里一沉,拿起袋子打开,蓝丝绒的首饰盒里静静躺着一只精巧的镯子,上面的碎钻折射出刺眼的光芒。
  孟晓从卧室出来,手里还抱着他换下来的脏衣服。
  看见杨易拿着叶思雨的首饰盒子,下意识的想要解释,脑海里却划过那个女孩的娇笑和十万,到嘴的话硬生生忍住。
  孟晓问:“好看吗?我觉得这镯子很漂亮。”
  杨易眉头紧皱,看她的眼神渐渐变冷。
  真的误会了呢,孟晓心里嘲弄的想。
  这镯子是这品牌的热销系列,根据月份不同设计的花样不同。叶思雨正好和她同月生,因此这镯子是她这个月份的样式。
  四万的镯子和十万的口红比起来一点都不贵,可杨易的眼神却让孟晓宛如吸了口粗砂一般难受,他甚至不问这镯子是谁送的,光责怪的眼神就在告诉她,不配戴这么贵重的镯子。
  孟晓将脏衣服放在沙发上,顿时觉得一切都索然无味,她不是爱闹爱吵的性格,无所谓那个女孩是谁,无所谓他给她花了十万。
  有所谓的,只有他现在看她的眼神。
  “你怎么能拿别人的东西?你这样子别人会看轻你的,这东西很贵重,赶紧还给人家!”
  他看她,像看风尘的卖笑女,眼里只有钱。
  “别人送我的生日礼物,又不是追求我,我怎么还?”孟晓讥笑,恶人先告状也不过如此。
  她拿别人东西就会被人看轻,那他送给那个女孩那么多,就不怕那女孩就被人看轻?
  “汤你要是想喝就热一热,菜我给你留着,时间太晚了,我得回学校去。”
  安排好他的事,从他手中拿过那个镯子放进盒子里,孟晓换鞋出门。
  临到门口,孟晓停下解释道:“还有,这镯子是我舍友的,我帮她拿回去。”
  她或许真的不适合骗人,只这两分钟心里就慌乱无章。
  杨易自知误会她,追出去。
  “晓晓,我不是怀疑你。”
  拉着孟晓的手臂,想将她带回来,语气放软:“我刚回国很累,并不是对你不满,你也不该故意误导我。对不起,我们这么久没见,不要闹别扭好不好?”
  孟晓没回嘴,态度却妥协。
  由他牵着进门,好像一点也不在乎他刚刚的冒犯。
  回国不累,累的是陪着小公主,逛了一天商场。
  “我从巴黎带了礼物给你,你一定喜欢。”见她没有生气,杨易才放心,拉着她往卧室走去。
  孟晓跟着走,很乖顺。
  刚刚她在整理的时候,就看见箱子里放着一个大牌的绿色盒子,里面装着一条细细的项链,坠子是很经典的四叶草,格外闪亮。
  她打开看了看,没有碰到那条项链,又原位放了回去,因为她不肯定这东西是不是给她的,万一是小公主忘记带走的呢?
  不过现在,孟晓肯定,这条项链是给她的。
  在法国买的东西,怎么说也值一点钱。看来她的待遇提高了呢,这都要感谢小公主。
  随他进了卧室,杨易从箱子翻了一阵,从衣服堆里找出一个不起眼的黑色盒子,笑着递给孟晓。
  “生日快乐,女朋友。”
  那盒子小小的,很是精致。
  孟晓看着那个小盒子,眼前却看见的是自己的心,在今天被杨易微笑着一刀划开,血肉模糊。
  ……
  装项链的盒子还稳稳当当的放在行李箱里,并没有被遮掩住,毫不避讳的向孟晓展示它的价值不菲。
  孟晓笑的艰难,心中酸涩无比:“谢谢。”
  猜测里面应该是一瓶香水之类的东西,品牌还是今天下午遇到杨易的那个专柜。
  她该感谢杨易在陪别人的时候还记得她,还是该悲哀自己连一条项链都没有得到?
  是了,他从没给她任何首饰,也不准她用化妆品。
  杨易看孟晓并不是很开心,道:“这一瓶香水是我专门挑的,法国的香水很出名,你先用用看,如果你喜欢,下一次我再带别的味道回来给你。”
  她不喷香水,闻不了那个味道。她身上常年携带着油画松节油的味道,混在一起很奇怪。
  杨易明明知道,可现在偏偏送了她一瓶。
  “谢谢,我现在要回学校去,时间不早了。”孟晓道谢,她只想逃离这个房子,这里让她喘不过气,近乎窒息。
  她的生日,结束了。

第三章、香水
  孟晓幸运,赶上最后一趟公交车,晚上回到宿舍已经十点多。
  收下那瓶香水,她不想再和杨易纠缠,坚持要回学校,今晚不打算留宿。
  杨易要送她,她以杨易出差辛苦为由,让杨易好好休息,明天还要上班。
  她们是四人宿舍,此时舍友们都还没睡,坐在中间的桌子上相互涂抹着面膜。
  见孟晓回来,李冉别有深意的嘿嘿笑道:“你怎么回来了?我还以为你今天不回来了呢。”
  “十一点门禁,我不回来能住哪里去?叶思雨,这是你的镯子,你看看有没有问题。”孟晓把手里的袋子给叶思雨,叶思雨打开看了看,随手扔在自己的桌子上。
  “这可不对,你今天生日,你男朋友今天出差回国,正是感情爆发的美妙时刻,怎么你就回来了呢?”李冉和周瑶相互交换眼神,一脸的坏笑,嘴里念念叨叨的说什么小别胜新婚。
  宿舍里女孩子在一起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,孟晓也不见怪。
  叶思雨撇撇嘴,不屑加入这个话题。
  “话说孟晓,你男朋友从法国带什么好东西给你了?别藏着,给我们也看看。”
  周瑶也挺好奇,她们宿舍四个人,家境最好的叶思雨,虽然是外地人,在他们那里也是一线城市,有头有脸的家庭。
  接下来是她,父母是国企退休,算上退休金家境也还不错。李冉是本地人,普通的工薪家庭,孟晓是孤儿,也是她们宿舍里面最穷的。
  不,孟晓应该是全校最穷的,学费全靠奖学金,生活费全靠自己打工挣。
  家里面没人,吃喝全靠自己。
  但是孟晓是她们宿舍唯一一个有男朋友的,男朋友是商大的高材生她们知道。
  据孟晓说是本地人,但家境也一般,所以他也没请过宿舍人吃饭,平时她们也没见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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