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全的五行关系

 

相生与相克是在五行正常平衡下的相互作用,是正常的生理的作用。乘侮是五行不足、五行不平衡时产生的相互作用。

 

五行相生相克,五行关系

最全的五行关系

 

  一、五行的相生作用

  相生,是指两类属性不同的事物之间存在相互帮助,相互促进的关系;具体是: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,金生水,水生木。

  五行相生:木→火→土→金→水

  木生火:就如同木干暖生火;

  火生土:就如同火焚木生土;

  土生金:就如同土藏矿生金;

  金生水:就如同金销熔生水;

  水生木:就如同水润泽生木。

  二、五行的相克作用

  相克,则与相生相反,是指两类不同属五行性事物间之关系是相互克制的;具体是: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、火克金、金克木。

  金胜木,就如同刚胜柔,刀具可砍伐树木;

  木胜土;就如同专胜散,木桩可插进土里;

  土胜水;就如同实胜虚,堤坝可阻止水流;

  水胜火;就如同众胜寡,大水可熄灭火焰;

  火胜金;就如同精胜坚,烈火可溶解金属。

  在相克关系中,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有“克我”,“我克”两方面的关系,“我克”者为我所胜,克我者为我所不胜。以金为例,火克金,故火为金之所不胜;金克木,故木为金之所胜。

  相生相克是密不可分的,没有生,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;而没有克,事物无所约束,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。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,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。

  如果五行相生相克太过或不及,就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关系,而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。

  三、五行的相乘关系

  乘,即乘虚侵袭之意。相乘就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,超过正常制约的程度,使五行之间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关系。

  相乘的次序:五行之间相乘的次序与相克同,但被克者更加虚弱。是相克关系失常后的—种表现。即木乘土,土乘水,水乘火,火乘金,金乘木。

  相乘现象可分为两个方面。

  其一,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不足(虚弱),使原来克它的一行乘虚侵袭,而使之更虚弱,即乘其虚而袭之,以木克土为例:正常情况下,木克土,木为克者,土为被克者,由于它们之间相互制约而维持着相互平衡状态。异常情况下,木仍然处于正常水平,但土本身不足,因此,两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能,则木乘土之虚而克它。这样的相克,超过了正常制约关系,使土更虚。

  其二,五行中任何一行本身过度亢盛,而原来受它克制的那一行仍处于正常水平,在这种情况下,虽然被克的一方正常,但由于“克”的一方超过了正常水平,所以同样打破两者之间的正常制约关系,出现过度相克的现象。仍以木克土为例。正常情况下,木能制约土,维持相对的平衡,若土本身仍然处于正常水平,但由于木过度亢进,从而使两者之间失去了原来的平衡状况,出现了木亢乘土的现象。

  四、五行的相侮关系

  侮,即持强凌弱之意,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本身太过,使原来克它的一行,不仅不能去制约它,反而被它所克制,是相克关系失常的另一种表现。是相克的反向,即反克,又称反侮。

  相侮的次序:五行之间相侮次序是木侮金,金侮火、火侮水、水侮土,土侮木。

  相侮现象也表现为两个方面。

  其一,当木过度亢盛时,金本是克木的,但由于木过度亢盛,则金不能去克木,反被木所克制,使金受损,这叫木反侮金。

  其二,当木过度衰弱时,金本克木,木克土,但由于木过度衰弱,则不仅金来乘木,而且土亦侮木之衰反侮之,习惯上把土反侮木称为“土壅木郁。”

  相乘与相侮是相克关系破坏后出现的,有太过、不及两个方面。五行之中,任何一行太过就乘其所胜而侮其所不胜。五行之中、任何一行不足就会被所不胜相乘,被所胜而侮。故《索问·五行大论》说:“气有余,则制已所胜,而侮所不胜;其不足,则已所不胜,侮而乘之,已所胜,轻而侮之。”这就是对五行乘侮关系的说明。

  五、五行的生克制衡作用

  除了上面所述,五行还有一种特殊的关系,就是“克我”对“我”行的制衡作用:

  金克木,木畏金克,但木无金不成材,如一棵大树,若不砍伐加工成栋梁之材,则永远是一棵树而已。

  火克金,金畏火克,但金不炼不成器具,真金不怕火来炼。

  水克火,火畏水克,但无水火则自燃自灭,水火既济方佳。

  土克水,水畏土克,但无土则水不聚,因水无形,随方而方,随圆而圆,有土才能成河。

  木克土,土畏木克,无木克则是废土,不生长草木之土,无用的废土。

  金:金旺得火,方成器皿

  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强金得水,方挫其锋。

  金能克木,木多金缺;木弱逢金,必为砍折。

  金赖土生,土多金埋;土能生金,金多土变。

  火:火旺得水,方成相济

  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;强火得土,方止其焰。

  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;金弱遇火,必见销熔。

  火赖木生,木多火炽;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。

  水:水旺得土,方成池沼

  水能生木,木多水缩;强水得木,方泄其势。

  水能克火,火多水干;火弱遇水,必不熄灭。

  水赖金生,金多水浊;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。

  土:土旺得木,方能疏通

  土能生金,金多土变;强土得金,方制其壅。

  土能克水,水多土流;水弱逢土,必为淤塞。

  土赖火生,火多土焦;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。

  木:木旺得金,方成栋梁

  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;强木得火,方化其顽。

  木能克土,土多木折;土弱逢木,必为倾陷。

  木赖水生,水多木漂;水能生木,木多水缩。

  三分天命,七分后运,命在天定,运在人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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